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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澄清: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未取消限购

时间:2025-10-05 10:02:10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经济日报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关于房地产的政策调整引发了广泛关注。部分网友误读政策,以为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甚至认为限购令已被取消。

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明确表示,此次调整仅涉及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的审核程序优化,并未改变现行购房政策。境外个人购房仍需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的购房资格条件。

“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发生了变化,相关宏观调控措施也随之优化。为了适应新形势,外汇管理措施也需要相应调整,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发展。”李斌解释道,“此次《通知》缩减了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的负面清单,取消了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同时,《通知》还优化了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的结汇支付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士在境内购房提供了便利。此前,境外个人购房办理资金结汇支付时,需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而房地产企业或二手房出让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办理网签,这给购房者带来了不便。

为了解决这一实际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曾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先结后补”的便利措施。即购房者在取得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可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办理结汇支付,后续再补交备案证明文件。这一试点政策取得了积极反响和效果。

此次,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这一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旨在满足更多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生活的合理购房需求,推动区域融合和人才流动。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提醒,虽然结汇支付政策得到了便利化调整,但“先结后补”政策重在“便利结汇支付”,并非放松购房门槛,也不改变购房资格、数量与房屋用途等规定。

(经济日报记者 勾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