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杉杉股份(600884.SH)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的破产重整方案在债权人投票环节未获通过。这一结果意味着杉杉集团持续数月的重整计划再次遭遇重大变数。

今年3月20日,杉杉集团与宁波朋泽贸易因债务问题陷入重大诉讼,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10月21日,本案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债权人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资人组则对相关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表决期于10月30日17时截止。
11月4日,杉杉股份股价报收12.19元/股,跌幅达7.86%,总市值缩水至274.2亿元。

根据公告,职工债权组与税收债权组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但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及出资人组均未予通过,导致草案未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此前披露的重组计划显示,9月29日,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及其管理人与新扬子商贸、新扬船投资、TCL产投和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等重整投资人组成的联合体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计划以32.84亿元整体对价取得杉杉股份23.36%股权,并对杉杉集团及朋泽贸易进行重组。
此次重组源于2023年2月杉杉股份创始人郑永刚突发心脏病离世,公司陷入控制权争夺战,管理层频繁更迭,经营稳定性受到冲击。2024年,杉杉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达3.67亿元,同比下降147.97%,为上市以来首次年度亏损。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负债236.73亿元,有息负债占比67.29%,短债缺口高达53.55亿元。
据悉,此次重整计划未获通过或与赛迈科的诉讼直接相关。10月21日债权人网络投票前夕,赛迈科作为杉杉集团原投资者之一,突然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和破产管理人递交申请,要求延迟召开债权人大会,并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重整计划(草案)》无效。
资料显示,赛迈科由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专注于特种石墨及碳基材料研发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注册资本6.1亿元,股东包括中钢资本、刘益谦、中信证券投资等。其业务与杉杉系锂电池负极材料高度协同,目前正处于上市辅导关键期。
赛迈科主张,其曾主动邀请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实控人为中国“民营船王”扬子江船业创始人任元林)组成联合体,参与杉杉集团重整投资人遴选。然而,中标后赛迈科始终未收到管理人及新扬子关于重组计划的协商沟通,直至10月1日通过杉杉股份公告才知晓《重整投资协议》已于9月29日签署完毕。更令赛迈科气愤的是,其重整投资者资格被TCL产投替换,公司对新重整协议的签署毫不知情,因此要求法院判决重整计划无效。
杉杉股份公告称,杉杉集团及朋泽贸易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不确定性,重整实施可能导致股东权益调整,进而引发公司控制权变动。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
尽管纷争持续,杉杉股份业绩略有好转。最新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8.09亿元,同比增长11.48%,归母净利润2.84亿元,同比增长11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