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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积存金业务紧急调整,黄金税收新政带来哪些影响?

时间:2025-11-05 17:11:24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国际金融报

黄金税收新政本月起实施,银行积存金业务火速迎来调整。



11月3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迅速对积存金业务作出调整,涉及新增黄金积存及实物黄金兑换业务,部分服务暂时暂停。据《国际金融报》最新消息,目前工行和建行已完成业务调整,相关服务已恢复正常。

银行积存金产品允许客户开设黄金积存账户,通过主动或定期积存的方式,按固定克数或金额购买黄金产品。账户内的黄金余额既可提取实物黄金,也可直接赎回变现。工行此次调整的如意金积存业务便属于此类黄金投资产品。

受访专家指出,随着11月黄金税收新政的落地,银行积存金产品的税务成本发生显著变化。系统调整势在必行,银行应提前告知投资者,以减少潜在影响。

积存金提现业务调整详情

“招行积存金兑换实物金条下架,只能兑换首饰金和工费超高的金条,何时能恢复正常兑换?”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帖询问。

11月4日上午,《国际金融报》记者从招商银行客服处获悉,此次调整是为了适应最新实施的黄金税收政策和市场变化,旨在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目前,可兑换产品的范围已暂时调整,具体变动尚不确定。

“现在积存金提取实物黄金的业务调整可能还需一段时间,需等待部分自营金条产品调整为‘代购’模式。”招商银行客服表示。

就在11月3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先后发布公告,暂停黄金积存的相关业务。

工商银行称,受宏观政策影响,根据风险管理要求,自2025年11月3日起,暂停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新增定期买入计划,以及提取实物黄金的申请。不过,存量客户处于有效期内的定期积存计划能正常执行,办理赎回、销户也不受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工行此次调整迅速,11月3日下午便更新公告,宣布相关业务已恢复受理,并提醒投资者关注黄金市场波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守护自身资产安全。

11月4日上午,记者从建设银行客服处了解到,该行相关业务也已恢复,客户可正常买入黄金积存产品。

银行调整积存金业务的原因

为什么银行会突然调整积存金业务?在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这主要是基于相关政策变化和银行风险管理需要。

“一方面,11月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销售增值税的新规,银行需要对业务、系统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税务政策变化的要求。”董希淼分析道,“另一方面,近期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影响,黄金价格出现大幅度波动,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加。银行通过暂停部分业务,提醒投资者合理控制持仓规模和仓位,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投资风险管理。”

新规下税务成本的变化

1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正式发布,并自当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时间以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时间为准。

根据新政,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则区分标准黄金的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分别按规定适用增值税政策。

场内交易(如标准黄金)免征增值税,而非场内交易(如实物黄金)需按13%缴税。万联证券认为,新政的出台有助于规范化黄金交易市场秩序。由于场内交易标准黄金免交增值税,新政有助于黄金交易向场内集中化发展,减少场外非法交易和投机行为,提升市场透明度。

另外,政策明确区分投资性黄金(如金条)与非投资性黄金(如首饰、金币)。投资性黄金在交易所交易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但后续销售环节需缴纳增值税,且只能开普通发票。而非投资性黄金在交易所交易免征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按发票金额的6%计算。此举既鼓励投资性需求,又规范实物黄金消费市场。调整后的政策通过税收杠杆,可以促进黄金资源在投资与消费领域的合理配置。

对于投资者而言,购买投资性黄金时,通过交易所渠道购买的标准金条享受免税优惠,成本优势突出。而通过非交易所渠道购买实物黄金,价格中已包含13%的增值税,投资吸引力将下降,银行积存金、黄金ETF等产品的吸引力将会提升。

对于金融机构、黄金生产企业而言,需要严格申报黄金用途,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用途申报不实或违规操作,将面临税收优惠资格被暂停等处罚。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税务专业学位行业导师汪蔚青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称,此次银行对积存金的调整,主要是对新增业务和实物金兑换的调整。11月黄金税收新政实施后,银行积存金产品的税务成本出现了变化。过去,黄金交易并不区分投资类或非投资类,对于会员单位交割后的交易也并未分阶段计税。银行与黄金交易所进行交割后,无论是做标准黄金买卖或是积存金业务,都是按照投资金条来计算税务成本。

“对于银行积存金业务而言,银行卖出的积存金金额往往大于持有的实物黄金金额,这种与投资者之间类似纸面交易的方式,只要客户不提取实物,就不涉及实物金交割。”汪蔚青进一步指出,“但近期金价高涨,部分投资者可能希望将黄金作为压舱石,把积存金提取为实物黄金后长期持有,相当于从投资领域退出,黄金用途发生改变。新的税收政策下,银行从黄金交易所交割实物金时涉及的扣除率也会发生变化,因此需要重新计算积存金业务的税务成本才能继续开展业务。”

针对银行相关业务的调整行为,董希淼指出,部分银行曾多次暂停过贵金属业务,但暂停时间不长。

“一般而言,已经开户的投资者多数交易行为不受影响。在完成系统调整以及黄金市场趋于平稳之后,预计相关业务将得以恢复。”董希淼表示,“虽然系统调整具有必要性,但银行应提前告知,尽量减少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