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干到这,愿赌服输。”
四年前,华夏幸福董事长王文学在公司会议上对千名员工坦言,自己在公司经营中误判了几个关键节点,包括加大环京区域投入、向长三角等外部区域扩张,随后又遭遇多轮疫情冲击。这一反思,成为这家曾经的千亿房企、“环京一哥”命运转折的注脚。
2021年,华夏幸福首次出现债务违约,公司随即进入债务重组阶段。然而数年过去,债务重组仍在艰难推进,新的危机再次浮现。
近日,华夏幸福收到债权人龙成建设送达的《告知函》及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债权人以公司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步启动预重整程序。目前,法院已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
业内人士指出,正在推进债务重组的华夏幸福,因一笔417万元的工程欠款被申请预重整,暴露出其“大债已谈妥、小债仍暴雷”的尴尬处境。预重整虽为各方提供了统一谈判桌,但最终是否会走向正式重整,仍存在不确定性。
11月17日,华夏幸福开盘涨停,截至发稿股价报3.01元/股。此前两个交易日(13日、14日),公司股价已连续收获涨停板。市场情绪波动的背后,是这家曾经的千亿房企可能走向重整的预期。
11月16日,华夏幸福发布公告称,收到债权人龙成建设及廊坊中院送达的相关函件。函件显示,申请人以公司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提出重整及预重整申请。
据披露,龙成建设为华夏幸福的市政工程施工总包方。经验收、结算及陆续付款后,华夏幸福尚欠付工程款余额417.16万元。经反复催告无果后,债权人最终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廊坊中院仅受理“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华夏幸福后续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便受理重整,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
华夏幸福董事会表示,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开展相关工作,无论未来是否进入重整程序,都将积极做好经营管理工作,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
作为最早一批出险的房企,华夏幸福早已推出债务重组方案,以“不逃废债”为前提,计划通过“卖、带、展、兑、抵、接”等六种方式清偿2192亿元金融债务。
截至2025年10月,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中通过签约等方式实现重组的金额累计约1926.69亿元;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245.69亿元。
在现存债务重组方案的前提下,华夏幸福为何仍被申请重整?同策研究院联席院长宋红卫分析称,作为最早推进债务重组的房企,华夏幸福当时谈的条件相比今年重组的要优厚很多,但市场经过几年较大变化,有些条件已不能完全兑现,导致二次违约的出现。
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指出,当前部分出险房企债务重组仍存在困难,主要因市场环境存在挑战,房企销售回款艰难,削弱偿债基础;可用于抵押或处置的资产价值缩水,增加了债务重组难度;企业自身“造血”能力也不足。此外,房企债务重组主要针对大额金融债,其他经营性债务同样待解决。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进一步解释,华夏幸福此前公布的重组方案主要解决“大额金融债”,对小额经营类债务(如工程款、材料款等)并无统一司法保障,导致其出现“边重组、边被诉”的局面。由于公司外部信用未实质修复,中小债权人只能借司法程序寻求优先受偿。
在当前房地产行业,大型房企进入重整程序已有先例。今年9月,金科股份与中信信托签署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合同,随着52.94亿股转增股份正式过户,产业投资人上海品器联合体正式入主,公司步入“无实际控制人”阶段,成为今年A股首家完成重整的上市房企。
宋红卫表示,参考近期完成重整的案例,目前企业方面已资不抵债,但仍在积极自救,并要做战略方向调整,培养持续经营的“自我造血”功能,以未来盈利来偿还债权人。因此,大幅度降低企业的债务压力是重点,只有“一定规模的债务削减+债转股”的模式,才有可能行得通。
若企业进入正式重整程序,现有债务如何梳理?与既有重组方案如何协调?柏文喜指出,如果后续进入重整程序,所有的金融债权、债券、工程款、供应商票据、职工债权等将全部纳入申报,已签重组协议的金融债也要重新登记。在具体程序上,管理人须在裁定重整后6个月内提交计划草案。
同时,原来的债务重组方案或可整体平移为重整计划草案的一部分,也可视投票结果再调整展期期限或削债比例。未纳入前期协议的小额经营债,大概率现金打折清偿或“小额速调”一次性解决,以提高计划通过率。此外,华夏幸福此前推出的“幸福精选平台”“幸福优选平台”用于抵债的股权资产,可在重整计划中设定信托受益权或债转股选择权。
值得注意的是,华夏幸福会否成为又一例顺利重组的房企,仍有不确定性。宋红卫认为,主要受三个方面的影响:一是企业当前的资产情况,二是企业是否具备再投资和持续盈利能力,三是当前债权人的态度。
柏文喜补充称,目前法院已受理进行预重整,相关审计、评估须在4个月内完成。若显示资不抵债缺口过大、缺乏持续经营现金流,法院可能认定“不具备重整价值”而驳回申请。前期1927亿元已签协议债权人也需要进行“二次征询”,如有超过1/2债权额、2/3以上的债权人反对调整,重整草案也会难以通过。
此外,若要通过重整恢复企业经营能力,一般需要协调落地相关投资人。柏文喜表示,这至少需要出现1家具有约束力的战略投资人,否则草案难成型;小额债权人方面,如果大量中小供应商对“现金打折”不满,也可能投出“反对票”。
从经营业绩上看,2023年、2024年,华夏幸福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0.28亿元、-48.17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至98.29亿元。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2745.18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9.8%;归母净资产为-47.38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15.7%。
刘水表示,对其他仍在推进债务重组的企业而言,也需要尝试寻求新突破,为长远发展创造条件:一是设计更具诚意和灵活性的重组方案;二是积极利用政策工具并寻求专业协助;三是将化债与根本性的经营转型相结合,根据自身情况向不动产运营服务商、城市更新等符合政策导向的新发展模式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