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正式发布倡议书,针对会员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及网络自媒体提出了四大类、共计十项具体倡议,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房主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如下:
一、秉持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全面披露市场信息
- 不唱衰做空市场:协会明确要求,各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发布或传播夸大房地产市场风险、制造市场恐慌的言论,应坚持客观理性的态度解读市场数据,避免误导公众。
- 真实反映市场信息:在披露市场信息时,不得故意选取存在明显硬伤的低价房源作为市场代表性案例,以免以偏概全、以点带面,片面解读市场行情,损害市场公正性。
- 规范信息发布:协会强调,要杜绝采用“标题党”手法,不以“房价大跌”“暴跌”等夸大其词的表述吸引关注。确保发布的市场价格、解读的市场行情真实、准确、全面,数据来源真实可靠且言之有据。
二、规范业务操作,杜绝不正当经营行为
- 禁止虚假带看及引诱业主低价挂牌:协会指出,不得为满足公司KPI考核而雇佣人员制造虚假带看量,更不得为取得“热销房源”等标签而引诱房主低价挂牌,损害房主利益。
- 禁止恶意压价:各机构应科学评估房屋价值,不得采用PUA手段或其他方式损害房主合法权益;不得通过虚报低价、做局砸盘等方式对房主施加降价压力,维护市场秩序。
- 规范房源报价议价:在报价议价过程中,应如实反映房源市场价格,不得故意压低报价以扰乱市场秩序。若带领客户看房及替潜在客户报意向价格,需签订相应的委托合同,不得在未取得客户授权的情况下以客户的名义进行低价议价。
三、规范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
- 收费明码标价:协会要求,各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 规范佣金收取:不得通过承诺向购房者返费、返佣等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在协助办理抵押贷款时,不得要求银行返佣或变相返佣,杜绝不正当利益输送,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四、促进公平竞争,构建健康市场生态
- 禁止排他性协议:在新房代理和渠道业务中,不得利用优势地位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排他性协议或变相排他协议,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 合理确定收费:各机构应依据房地产经纪服务内容和质量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通过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收费事项,不得通过低价竞争手段争抢业务,维护行业正常经营秩序。
(头图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