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煤炭业股东背景的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保险”)近日官宣了一项增资方案,引发市场广泛关注。据北京商报记者9月29日报道,中煤保险计划向原股东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控”)增发3亿股,募集资金总额达3.006亿元。若此次增资获得监管批准,山西金控的持股比例将攀升至46.05%,或将突破现行监管规定的持股上限。
9月28日,中煤保险发布公告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于9月25日顺利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根据方案,中煤保险将按每股1.002元的价格向山西金控增发3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06亿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增资事项需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山西金控作为一家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金融租赁、资产管理等多业态于一体的全牌照金融控股集团,若增资获批,双方将实现资源共享。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专家朱少杰指出,这将有助于中煤保险进一步实现保险等金融产品的交叉销售,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同时,依托全金融业态的经营优势,推动保险产品创新,如开发“保险+期货”“保险+期权”等新业务模式;此外,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和收益性也有望得到提升。
目前,山西金控持有中煤保险32.78%的股权。若此轮增资获批,其持股比例将跃升至46.05%,这意味着将突破监管规定的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三分之一的上限。不过,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因业务创新、专业化或集团化经营需要投资设立或收购保险公司的,其出资或持股比例上限不受限制。
对于此次增资方案获批的可能性,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表示,若符合监管“集团化经营”例外条款,且风险可控,突破上限未必会阻碍获批;反之则可能受阻。朱少杰则认为,尽管大股东持股比例可能突破监管上限,但保险公司要获得股东增资并不容易,监管为支持公司发展,可能会默许持股超限。然而,他也提醒,大股东“一股独大”可能加大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引发公司治理失衡、利益侵占、风险积聚等问题。
中煤保险是山西省一家总部设在太原的全国性财产保险法人机构,成立于2008年10月。经过多次增资,目前注册资本为12.2亿元。然而,该公司在2023年年报中曾明确表示,公司资本金较低,限制了业务发展,董事会及经营层应抓紧推动增资扩股工作,补充公司注册资本金。
朱少杰分析指出,保险公司资本金低,易于出现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情况,从而引发监管部门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如监管谈话、限制高管薪酬水平、限制向股东分红、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导致公司正常经营受限。
除了山西金控外,中煤保险的股东还包括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中,多家股东均为煤炭企业。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中煤集团已多次释放清仓持股的信号。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2024年披露的信息,中煤集团拟转让其持有的中煤保险8.2%股权,占该公司持股比例的100%。
据了解,中煤保险与中煤集团旗下多家公司存在保险业务类关联交易。从2025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来看,中煤保险的一位董事来自中煤集团,现担任中煤集团纪委委员一职。在业内人士看来,中煤集团作为煤炭行业的领军企业,其退出可能也会对中煤保险在煤炭保险领域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朱少杰表示,如果中煤集团退出,其带来的客户资源可能会流失,煤炭保险的经营特色可能也会丧失。
近年来,保险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中成交案例少之又少。这背后,诸多因素导致买家变得谨慎。朱少杰认为,保险公司股权交易需要监管审批,对受让人的资质要求高;同时,保险公司股权价值评估复杂,可能导致交易双方通过多轮博弈才可能达成一致的交易价格。此外,投资保险公司的回收期长,一般企业缺少长期投资的耐心。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支培元也表示,当前财险行业承保利润普遍承压,资本对中小险企兴趣减弱,这是买家对保险公司股权兴趣减淡的主要原因之一。
从中煤保险的经营范围来看,涵盖财产损失险、责任险、农业险等。在业绩表现层面,中煤保险在经历了多年的亏损局面后,于2020年开始持续盈利,但年度盈利金额均未超过0.4亿元。今年上半年,中煤保险保险业务收入为12.3亿元,同比减少10.33%;净利润为0.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23%。
对于财险公司保费收入下滑的潜在原因,朱少杰表示,一是宏观经济低迷,导致企业和个人的投保意愿下降;二是财险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同质化程度高,迫使公司实施低价策略抢占业务;三是分入再保险业务到期引发未满期再保险费转出。
承保亏损是财险公司面临的普遍难题,中煤保险也不例外。该公司2024年前五大险种中,前四大险种均承保亏损,其中车险承保亏损0.36亿元。根据该公司披露的今年上半年综合成本率来看,为103.18%,超过100%意味着承保亏损。
为减少承保亏损,朱少杰建议,一是控制保险业务运营成本,通过降低综合费用率来实现综合成本率小于100%;二是加强核保理赔管理,降低保险业务风险赔付成本,推动综合成本率下降;三是寻求差异化竞争的市场细分领域,避免低价竞争,以产品创新赢得盈利空间;四是利用好再保险工具,转移承保风险,获取分保佣金,达到改善承保绩效的效果。
对于增资方案、业绩表现等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函中煤保险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该公司未予回复。
北京商报记者 胡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