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瑞贝卡(600439.SH)的股价走势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自三个月前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以来,其股价持续下跌,从公告立案前一日(7月25日)的每股3.7元,一路跌至10月29日的2.88元,区间跌幅约22%。这一显著的市场波动,不仅让投资者蒙受损失,也引发了市场对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的深度质疑。
2025年7月26日,瑞贝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双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这一消息的公布,无疑为已经风雨飘摇的股价再添一重利空。而此前,公司就已因信息披露问题多次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
早在6月5日,河南证监局就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瑞贝卡2024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18亿元,但公司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为此,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一处罚,无疑是对公司信息披露不力的一次严厉警告。
更早的4月29日,河南证监局已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其年报被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包括:公司未按规定在多份财报中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事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及时披露;公司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部分董事、监事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这些问题,无一不指向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内部管理上的严重漏洞。
面对这样的局面,受损的股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证券市场周刊》合作律所正在征集通过诉讼方式维权索赔的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在2022年4月30日到2025年4月28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5年4月29日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或在2025年7月25日收盘时持有,且在2025年7月2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经历上述情形的投资者均可报名登记。
当然,以上索赔条件仅为《证券市场周刊》合作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但无论如何,对于受损的股民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寻求法律救济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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