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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设债务管理司:职能升级对地方债务风险防范有何影响?

时间:2025-11-04 21:10:55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时代周报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王晨婷

财政部机构迎来重要调整!11月3日,财政部官网“机构设置”栏目更新信息显示,新设立的债务管理司已正式列入“部机关”列表,标志着我国政府债务管理进入全新阶段。

根据官网介绍,债务管理司主要职责涵盖六大方面:拟订并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承担政府内债发行、兑付等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外债管理,拟订基本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监测监管,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这一系列职责的明确,为债务管理司的运作提供了清晰框架。


(图源:图虫创意)

整合分散职能,提升管理效能

债务管理司下设六个处室:综合处、中央债务处、地方债务一处、地方债务二处、发行兑付处、监测管理处,司长为李大伟,副司长为曲富国、赵则永。李大伟原任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这一人事安排体现了职能整合的深意。

此前,财政部政府债务管理职能较为分散,预算司的政府债务管理处、国库司下设的国债管理处和国债发行兑付管理处,以及部属事业单位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共同承担相关职责。这种多头管理模式导致政策制定和执行效率低下,难以形成统一的管理框架。

新设立的债务管理司汇聚了国债和地方债相关管理职能,解决了职能过于分散的问题,使制定全国统一的政府债务政策及相应制度更加顺畅,为提升债务管理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源:财政部官网)

专家解读:防范债务风险,建立长效机制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建立长效机制,激发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既需要短期的流动性风险缓释措施,也需要财税体制改革,当然也需要从机构管理上完善债务管理。”

罗志恒认为,将过去分散在各部门的债务管理职能统筹起来,有利于实现债务的全过程监管,更加精细化监测防范债务风险,优化债务结构,更快建立长效机制。这一观点得到了广泛认同,债务管理司的设立被视为我国政府债务管理改革的重要一步。

新增5000亿元限额下达地方,化债力度持续加大

债务管理司的设立,延续了近期以来加强债务管理、建立更长效机制的思路。财政部长蓝佛安在9月份的讲话中明确:后续将在存量上做减法,继续落实好一揽子化债举措,提前下达部分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靠前使用化债额度。在管理上做加法,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强化专项债“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隐性债、法定债“双轨”合并管理。


(图源:图虫创意)

从化债层面来看,2025年我国新增地方债券共计5.2万亿元,包括新增地方一般债券8000亿元,新增地方专项债券4.4万亿元。根据财政部及公开发债数据,今年前10个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合计约91062亿元,同比增长约23%。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约4.7万亿元,同比增长约2%;再融资债券发行4.4万亿元,同比增长约58%。

再融资债券发行在前10个月快速增长,主要目的在于偿还地方政府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以及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化债仍是当前许多地方政府迫切的需求,按照中央一揽子化债政策安排,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专项债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


前十个月地方债发行情况(图源:企业预警通)

近期,中央财政又从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5000亿元下达地方。10月17日,在财政部举行的2025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李大伟介绍,今年的5000亿元除用于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支持地方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外,还安排额度用于经济大省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精准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更好发挥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

此后,国家发改委明确了5000亿元的具体用途,其中2000亿元专门用于支持部分省份投资建设,3000亿元用于化债等。这一举措进一步体现了中央对地方债务风险的重视和化解力度。

靠前谋划,提前下达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在靠前谋划方面,李大伟在17日的发布会上也表示,今年,为进一步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保障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财政部将继续提前下达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使用方向上,提前下达的限额除用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外,还继续支持各地按规定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推动地方财政平稳运行。这一举措有助于地方政府提前规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除了化解已有的地方政府债务,建立行之有效的长远机制同样关键。在债务管理司的主要职责中,也包括拟订并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等。这些职责的明确,为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蓝佛安在他近期发布的文章中提到,推动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制度,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防止前清后欠。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严禁新设或异化产生各类融资平台。优化债务结构,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我国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透明、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