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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5年起优化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19 15:00:28 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网易财经

2025年1月1日起,上海市正式实施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的优化调整措施。此次政策调整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及《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5〕417号)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及居住证满3年购房人免税政策

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以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一)新购住房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新购住房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新购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超出部分面积按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二、居住证未满3年购房人退税政策

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住房先按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后,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免税住房和面积在本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申请退还。

三、政策执行时间及申报流程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上述暂免征收规定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申请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