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迟雨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30年,要进一步完善适应学龄人口增长的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
县域中学作为我国县域基础教育的龙头,其地位不容忽视。据教育部最新统计,全国共有2843个县级行政区,县域中学承担着近60%高中生的培养任务,是我国教育版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当前县域中学的发展却面临着诸多挑战,尤其是优秀师资的流失问题,不仅制约了县域中学的进一步发展,更关系到1670多万学生的成长与未来。
据半月谈报道,中部省份一所县中在10多年间流失了40多名中坚教师,有的教师刚在省级教学比赛中获奖就被其他学校“挖走”。另据农民日报援引的调研数据,在广东、陕西、安徽等省,全县中考前100名的学生中,至少有一半被市、省会城市中学挖走,中考前20名留在本县读高中的学生几乎为零。这一系列数据,无疑揭示了县域中学面临的严峻形势。
县域中学优秀师资的流失,并非偶然现象,而是多重结构性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
首当其冲的是待遇落差。一项调查显示,在中西部地区,县域教师的工资水平、住房保障、医疗条件等与省会或发达城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近7成教师认为,“工作待遇差”是同事离职的主要原因。
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也是导致县中发展受限的重要因素。由于县中普遍缺乏先进的教学设备、更丰富的教学资源和更浓厚的教研氛围,往往会让有进取心的老师感到职业上升空间有限,进而产生出走的决心。
此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一些地方还在努力集中区域内的优秀师资和优质生源,打造所谓的“超级中学”,试图复制衡水中学的模式。这种做法无疑加剧了县中的“失血”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大省、市两级对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的县中投入支持,并禁止抢挖县中优秀校长和教师。
《行动计划》的出台,无疑是对县中困境的有力回应。其意义不仅在于政策本身,更在于释放出了国家振兴县中、促进教育公平的坚定意志。
当然,政策的落地关键在于落实。
要加大对县中的投入,改善县中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的待遇。这不仅仅是在工资收入上对县中教师给予倾斜,还应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同时,要完善教师的职业发展体系,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方面给予县中教师更多的机会和支持,为他们搭建更好的成长平台。
在禁止抢挖师资的禁令下达后,强有力的监督问责机制也必不可少。
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将县中教师队伍的稳定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体系之中,对违规抢挖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对未经人力资源、教育等部门同意,肆意从县中抢挖优秀师资的学校,应实施取消其国家和省级评优评先资格等惩罚措施,以儆效尤。
县中兴则教育兴,教育兴则乡村兴。振兴县中不仅仅是为了办好几所学校,更是在努力托举教育公平。唯有给县中教师提供更优的环境和舞台,让优秀老师愿意来、留得住、教得好,县中才能真正走出困境,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作者系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