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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因虚假陈述遭处罚,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

时间:2025-09-30 18:16:47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证券市场周刊

近日,由《证券市场周刊》专业律师团队主导的美晨科技(300237.SZ)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已进入受损股民统计与诉讼准备阶段。该团队曾成功代理ST创意(300366.SZ)及*ST东通(300379.SZ)同类案件,帮助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若您因购买美晨科技股票产生亏损,可报名参与索赔登记。

2025年9月26日晚间,美晨科技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调查,2014年至2018年期间,该公司通过虚增收入及利润总额的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4.3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58亿元。具体数据如下:

  • 2014年:虚增收入2,365.78万元(占比2.06%),虚增利润2,292.64万元(占比17.91%)
  • 2015年:虚增收入37,264.15万元(占比20.67%),虚增利润18,854.12万元(占比75.64%)
  • 2016年:虚增收入72,560.51万元(占比24.60%),虚增利润25,957.81万元(占比49.78%)
  • 2017年:虚增收入21,518.84万元(占比5.53%),虚增利润11,742.97万元(占比15.49%)
  • 2018年:虚增收入10,068.39万元(占比2.88%),虚增利润6,948.95万元(占比15.58%)

由于上述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深交所决定自2025年9月30日起对美晨科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美晨”。



此次处罚并非首次。2025年6月17日,该公司已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归母净利润从-138万元调整为-2.07亿元,扣非净利润从-207万元调整为-2.08亿元,总资产从80.29亿元调整为80.04亿元,股东权益从1.4亿元调整为1.14亿元。

更早的2025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已对美晨科技下发《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5004号),正式启动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调查程序。

受上述事件连锁影响,2025年4月1日美晨科技股价开盘即跌停,跌幅达20.20%。至4月18日(基准日),股价累计下跌30.81%,基准价定格为1.34元,导致大量投资者蒙受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201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买入美晨科技股票,并在2025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赔偿。最终索赔条件及获赔金额将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微信公众号(ID:capitalweek)【证券维权】菜单选择10号公司提交索赔申请,专业团队将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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